近日,南部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网信办、公安局、教科体局、文广旅局等10单位会签《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织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安全网,助推破解基层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受侵、参与网络犯罪识别难、打击难、保护难的治理困境。
强化能动履职,紧跟未成年人触网新特点。针对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高额打赏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易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的特征,《办法》明确了教育、民政、市场监管、文广旅等部门在涉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网络媒体管理、网络场所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能职责,通过行政审批、专项检查、行刑衔接、线索互移、支持起诉等方式,推动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平台、网络产品、网络场所以及网络发布内容的监管,指导学校、培训教育机构、家庭、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强化协同保护,应对网络空间治理新难题。“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基层治理手段、力量相对薄弱。《办法》明确,未保办、检察机关定期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提请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侵害、参与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通过会谈磋商、信息通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形式,推动诉源治理和标本兼治。同时规定,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法治教育重要内容,县内中小学应当健全信息教育课程并通过护航成长平台反馈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行为情形,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促进行业自律,避免产生侵权犯罪新问题。《办法》对网络产品开发和服务提供者、网吧等经营性网络服务场所,学校、社区、图书馆、酒店等非经营性网络服务场所进行分类管理,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及居民住宅楼(院)内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重点管控。要求行业主体设置数据、图文保全功能,通过控制时长、中断网络、禁止参与直播打赏等方法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应围绕网络产品合规性、网络使用人员、场所雇佣人员等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建立信息台账,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