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毛刚
做好手边的事
有人说爱一行,干一行,也有人说干一行,爱一行。在这两种观念上,我应是后者。其实,进入法院算是我人生轨迹上的偏航。如果不是为了和爱人团聚,必须回阆中工作的插曲,此时的我,该是三尺讲台,教书育人。
人生轨迹的转变改变了我努力的方向。面对学生,更多是朝气蓬勃,是光明的向阳面,进入法院后,却是各类矛盾纠纷,甚至直面犯罪的阴暗面。也是从那时,我才深刻体会到政法队伍“背抵黑暗,拥抱光明”的真实含义。换一种方式守护光明是值得骄傲的,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司法工作。前辈告诫我:“仅有一颗守护公平正义的心远远不够,更要有守护者的能力。”我必须把自己雕琢成一名合格法官该有的模样。深知自己在业务上的差距,我不放过每一次学习机会,从手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从庭审记录、调解技巧到文书起草,示范庭审的学习,成长的路上我得到很多优秀同事的帮助。所以我一再说,现在的一点成绩,更多地应该归功于集体的智慧和团队的努力。
在雕琢自己的路上,有人说我踏实肯干,甘于奉献,也有人说我不计付出,勇挑重担。其实在我心里“爱岗敬业”只是一个法院人该有的职业态度,热爱自己的工作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不断地消磨掉自己的缺点,打磨出法律人智慧与能力的锋芒,这个过程固然艰辛,但如果能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正大道,那么苦练“七十二变”就非常值得。
做好心中的事
人民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就是我们政法人应该放在心中的事。执法办案是法官的天职,努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法官的使命。每一起案件的质量更是一个法官职业生命的记分表。
随着法院受理案件数的逐年增加,阆中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年办案已超过300件,客观地讲,对法官的精力带来巨大挑战。但当我身为一名法官时,面对每一个案件,我依旧愿意去精雕细琢,因为每一个案件,每一份文书都物化了我作为一名法官职业生命的一段时光,而我不想辜负任何一段时光。更重要的是,我不愿辜负任何一份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初步统计,我担任法官期间,共办理民事、刑事、执行案件2500余件。其中一件案子让我终生难忘。
记得2015年的初夏,我初到河溪法庭(一个城郊法庭)。那天,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他姓董,他的妻子朱某在1997年6月因琐事与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打成重度脑震荡,构成轻伤,1998年朱某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到法院,后因被告人下落不明,案子一直未了结。接待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该案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而中止审理近18年。法庭几届工作人员像跑接力赛一样,一直在努力寻找被告人的下落。董某说,尽管过了十几年,他仍然相信法院会给他一个结果。面对这样的信任,我怎敢辜负。我带领全庭干警集体攻坚这起案件,我们认真查阅泛黄的卷宗,十几次到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到派出所查找被告人信息,奇怪的是怎么也查找不到被告人的信息,难道一个大活人就凭空消失了?
通过派出所民警认真翻阅户口迁移的纸质档案,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
原来,被告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谓费尽心机,先后两次改名,并将户口迁往与朝鲜相邻的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并且十几年不回老家。
我们顺藤摸瓜,联系到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浑江区公安局、浑江区公安局东兴派出所请求协助查询被告人的信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消失”近20年的被告人在当地的住址、电话,并由当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询问。
正当我们准备前往当地对被告人采取强制传唤时,一个新问题出现了。
1997年,根据1990年两院两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中第八条之规定,自诉人朱某的脑震荡构成轻伤。
但是,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990年两院两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同时废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致人损伤的行为发生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尚未审判或者正在审判的案件,需要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的,适用原鉴定标准;但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构成损伤或者损伤程度较轻的,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根据新的鉴定标准,自诉人朱某的伤情只构成轻微伤。
要想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已经不可能。
听到这个情况,自诉人的情绪非常激动,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解释、通过法院领导的释法明理。最终,自诉人同意撤回刑事自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法院快审快判快执,朱某几个月就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
1件近20年的案件终于办结。
当事人送来一面锦旗“不畏艰难险阻、廉洁为民执法、审结21年积案、再现盛世青天”,这就是对我最大的褒奖!
办理案件中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有让人感动的、有让人气愤的、有让人揪心的……这样的案件,每办理一起都会温暖我一次,让我面对众多纠纷而不至于对别人的困难感到麻木,让我时刻保持一名法官的“同理心”,也让我一再重温“法官笔下有性命关天、法官笔下有财产万千、法官笔下有是非曲直、法官笔下有毁誉忠奸”这句话的含义。
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多数当事人一生可能就和法院打一次交道,在他们心中,法官是否公正就是法律是否公正。我们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好当下的事
在审执一线摸爬滚打13年后,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22年转战司法行政岗,担任政治部主任职务。脱下法袍的那一天我也有不适应,但我深知当下事就是最重要的事,离开审执岗位,我能做得更多。
我们在全省法院首推党员“政治画像”,对发现的问题“靶向治疗”,将“画像”资料纳入党员政治档案,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打造出取意“青青子衿,法漾年华”的“阆法青漾”文化品牌。孕育出“青漾宣讲团队”“青漾法研社”等子项目。我们团队撰写的两篇文化建设论文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其中一篇获得全国法院一等奖。
我们盯紧“风险防控”消隐患。推动阆中法院建立起队伍分级预警风险防控机制。党组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全院干警风险,动态确定“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人员,给予谈话、心理辅导、岗位调整等措施,并动态跟踪做好主体监督、分类管理和廉政预防。
我们重构了审判团队。我们就繁简分流及团队搭配进行调研,带领团队先后走访全省10余家中基层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形成繁简分类及团队搭配调整方案。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破除偏见,凝聚共识,最终成功推动方案落地落实。试运行以来,我院纠纷在院时间大幅下降。
做实人才培优、凝聚“家园文化”、丰富干警精神生活等等都是我的当下事,也是我最能发挥的价值所在。
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人,干着最平凡的工作,有着最平凡的业绩。但我会继续对照一名党员、一名合格司法工作者的标准要求自己,面对坚守的事业,继续热爱,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