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普法】@蓬安驾驶员 进入环岛未礼让,酿成事故负全责
2025年03月12日,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G****2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蓬安县东风大道环岛与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8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蒋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吕某某无责任。
编辑:景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