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脱逃案件进行监督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近日,高坪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在四川省川中监狱对一起脱逃21年的案件出庭公诉情况进行监督。
庭审前
为使人民监督员更好的监督出庭公诉活动,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庭审注意事项等情况。
庭审中
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论辩,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庭审结束后
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认为检察官在庭审中语言表达清晰、逻辑思维敏捷、法律适用准确,具有较强的庭审应变能力,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唐蕴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