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表7)
第一部分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涉密
(二)市委政法委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学思践悟,将主题教育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全面巩固深化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履行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发展等职责,及时固化经验做法,持续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着力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紧盯执法司法权力集中、违纪违法易发领域环节,加强督察巡查、保持高压震慑,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警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是强化风险意识,将安定社会环境守护好、保持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理念,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持续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反恐怖各项斗争,坚决把风险隐患解决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三是强化法治护航,将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好、保障好。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政法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突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化解涉企刑事“挂案”、长期
未结案件以及企业反映突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把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全力护航南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将城乡融合路径探索好、实践好。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政法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基层政治安全、夯实基层稳定基础、强化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筑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安全基石;持续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强化相关制度和法律服务供给,推动更多政法资源向基层倾斜,努力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政法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层治理更加高效,不断激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12个,其他机构5个(具体机构涉密)。
第二部分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574.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1574.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5万元,占1.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4.69万元,占98.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157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69万元,占81.35%;项目支出293.50万元,占18.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74.1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4.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4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4.6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15.29万元,占72.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09万元,占16.45%;卫生健康支出84.04万元,占5.44%;住房保障支出91.27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40.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3.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3.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0.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8.1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桥)、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
保障维稳应急处突、综合协调全市重大涉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7.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安排任务较上年度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计划用于其他地市州赴南充开展调研、考察接待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委政法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预算1544.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8个,涉及预算1112.54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68.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64.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南充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