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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标签”,“无痕”回归,嘉陵法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www.nanchongpeace.gov.cn 】 【 2022-09-06 10:33:45 】 【 来源:嘉陵法院

  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近日,嘉陵区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自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嘉陵区法院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至此涉案未成年人在服刑后能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不因犯罪前科“标签”而被歧视。


  法官释法


  该案承办人嘉陵区法院三级高级员额法官刘新介绍,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自控力差,易受外界影响,走向犯罪道路,但未成年人具有很强可塑性,在正确的引导、教育与矫正的干预下,不再犯罪的可能性极大。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因为轻微的犯罪前科而被社会抛弃,保障他们能够顺利“无痕”回归社会,重回正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应运而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同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并不是永久封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规定了解封条件,包括未成年时期又犯新罪(新罪与封存之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以上刑罚的)、发现漏罪(漏罪与封存之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以上刑罚的)、被改判五年以上刑罚、成年之后又犯罪等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


  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编辑:唐蕴曦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