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刑事检察监督履职能力,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24日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全体公诉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检务督察代表参与观摩评议。
本次观摩的案件为郭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人多达20余人,旁听庭审人员50余人。庭审时,公诉人根据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供述情况,针对庭审中可能翻供的被告人进行研判,并制作了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在举证时重点出示相关证据。法庭辩论阶段,除充分围绕法庭总结焦点进行辩论外,还根据庭审情况,对辩护人提出的可能影响合议庭判断及庭审效果的辩护意见及时答辩。庭审观摩人员按照庭审评议评分表的各项内容,逐一记录并打分。
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人员面对面开展庭审评议,就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办案效果等方面发表各自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刑检部门分管副检察长表示:“这些意见能很好地促进公诉人出庭能力的提升,同时也更好地体现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决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工作以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保证公诉人观摩常态化。通过组织刑检部门全体公诉人及青年检察官助理对对抗性强的疑难、复杂、不认罪案件进行旁听,以听促学、以听代训培育刑事检察后备力量,为公诉权依法准确行使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探索建立公诉人出庭督察机制。由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部门负责人、资深检察官组建公诉出庭专项督察领导小组,“他评+自评”相结合方式对出庭公诉人的庭审着装、庭审用语、法庭讯问、法庭举证、庭审应变等专业方面进行评价、指导,切实补齐公诉出庭工作短板,增强刑事检察“看家本领”,以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之需,为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筑牢人才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