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中一直是一份神圣的职业,承载着守护平安的职责和使命,多少人怀揣警察梦为之努力奋斗。可也有不法分子企图冒充用人民警察的身份实施各种犯罪,其结果不言而喻。
男子假扮警察前往派出所,自导自演秒被抓
“我是云南省‘禁毒警察’,现要求你们配合查询某毒贩资料,并对其进行抓捕”……这样荒诞的一幕,近日就发生在阆中市。
2023年6月,违法行为人刘某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仿制式警服和标识存放于家中。7月21日,刘某在南部县家中醉酒后,身着制式警服、警号、胸标、肩章,前往阆中市约见网友。刘某到达阆中后,立即拨打了阆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谎称自己为 云南省“禁毒警察”,要求当地民警配合其抓捕毒贩,并乘车到达阆中市公安局保宁派出所,被值班民警当场识破其假警身份被现场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冒充警察三年诈骗60余万,嫌疑人终伏法
近日,西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招摇撞骗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抓获归案。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身无所长的无业游民,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冒充公安民警,以各种理由诈骗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今年5月份,网约车驾驶员王女士在接送乘客时,认识了任某。任某非常健谈,他告诉王女士,自己在交警大队上班,是某中队的中队长,并在言语间透露出自己非常有能量,人脉很广。在此之后,任某因为用车原因,逐渐和王女士熟络起来。在一来二往中,任某声称自己对王女士有好感,想和她交往。王女士对此也心领神会,每天微信里的嘘寒问暖也慢慢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平时用车时,任某也偶尔多付王女士几元、十几元车费,展示出自己耿直大方的形象,而恰恰就是这些刻意制造的小细节,让王女士对其深信不疑。
7月初,任某告知王女士,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并向她展示自己银行卡被冻结的截图,而在这些截图里面,还显示任某银行卡里有20余万元的存款。任某称自己的银行卡需要转入现金才能解冻,希望王女士能够帮他,并许诺事成后会付酬劳给其作为感谢费。王女士在任某的蛊惑下,只身前往银行取出3万元现金转交给任某,帮助他银行卡解冻。此后,任某故伎重施,声称还需要存入同等金额,银行卡才能解冻。于是,王女士再次将自己的存款取出3万元交给任某。此后,任某又让王女士到网络平台借钱,将钱分多次转给他。就这样,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王女士总共被骗87300元。
骗取王女士钱财后,任某仍不满足,还想继续编织理由骗钱。任某为了证明自己是交警大队民警,曾向王女士展示了自己伪造的西充县公安局向其出具的“处分证明”,还经常让王女士到交警大队接送他。尽管任某认为这一出戏演得天衣无缝,殊不知,自己的狐狸尾巴已逐渐露出。王女士向朋友提及此事后,朋友非常警觉,认为她遇到了骗子,劝她立刻报警。在朋友的提醒下,王女士也开始回忆与任某的相处细节,开始怀疑对方身份。为了弄清真相,她选择报警。
7月5日上午,王女士给任某打电话,告诉其自己帮他借到了钱,要和他见面。待他上车后,守候在此的警察,将他当场抓获。
原来,任某并不是什么交警大队民警,只是一个没有正当收入的无业游民。前些年,他也踏踏实实跑过货车,在外打过工,做过一些小生意,但后来沉迷赌博再加之生意亏损,导致经济拮据。受够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任某决定铤而走险设局骗钱。他到处编造自己在交警大队工作的谎言,声称自己有“10万元处理违章的资格”,可以为别人代处理违章、消分,以此来达到骗钱的目的。在此期间,他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一些假证明,上面还加盖了伪造的公安局印章。
在受害人眼中,任某善解人意,能说会道,谈吐间更是反复强调其民警身份。他凭借着五花八门的借口,隔三差五向受害人要钱。靠着这些漏洞百出的理由,任某先后诈骗了王某、范某、李某、吴某、杨某等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60多万。虽然委托给任某的事情他从未办妥,但面对其信誓旦旦的承诺,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受害人未曾主动报警。直至王女士在朋友的提醒下,才有所怀疑,果断向公安机关报警。
犯罪嫌疑人任某到案后,对自己冒充民警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任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严格依法法定程序,而假警察往往会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进行欺诈。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更不得非法生产、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