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突维·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攻坚奋战最后阶段。
阆中市人民法院共出动干警619人次,出动车辆225台次,拘传88人,拘留12人,限制高消费122人,纳入失信69人,限制出境1人,扣押车辆12辆,查封房产91处,执行完毕275件,执行到位金额7166.23万元。
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牛抵债”解纷争
何某因养殖场需要在王某处购买粮食,支付了部分货款后,立下8万元的欠条。王某多次催收无果诉至阆中市法院,经法院判决何某支付王某剩余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何某名下并无存款、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多次走访了解到何某虽无现金偿债能力,但名下养殖场的5头牛具有一定财产价值,而王某在主张债权的同时,也不愿将对方逼入绝境。

捕捉到这一和解的契机,承办法官提出“以牛抵债”的可行性方案,并耐心组织双方沟通,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了和解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对牛只的品种、膘情进行综合评估,共同确定了抵债价格。最终5头牛被顺利处置,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柔性执行抚养费 司法温情护成长

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育有一女。双方离婚后,李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给付抚养费,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查询李某名下财产,但均无果。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探寻案件症结。经了解,李某认为抚养费金额有误,实际上已支付给张某一部分,并有支付记录。掌握实情后,承办法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通知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承办法官在释法析理的同时,从亲子情感、家庭责任角度耐心疏导,并对抚养费金额进行重新核算。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专项行动虽有时限,破难攻坚未有穷期。阆中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律权威,传递司法温度,以“如我在执”理念书写执行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