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山公安反诈中心通过深度研判引流线索,成功捣毁一个为刷单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黑灰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初步查明,该团伙通过二维码扫码返佣方式,帮助诈骗分子向被害人支付“前期小额返利”,从而在诈骗分子手中赚取虚拟币佣金。该团伙与境外刷单诈骗集团勾结,形成严密分工链条:
养饵
诈骗分子在网络平台发布“点赞赚钱”“刷单返现”广告,以“零门槛、日结百元”话术吸引受害人入群。
喂利
当受害人完成首单任务后,该团伙冒充“财务人员”,扫描受害人收款码支付几元、几十元小额佣金,制造“返利真实”假象
收割
待受害人放松警惕投入大额资金,诈骗集团立即以“卡单”“账户冻结”等借口吞没资金,而黑灰产团伙已通过虚拟币结算抽成获利。
这种“返利通道分离”的设计,让被害人误以为资金由“正规平台”发放,实则成为洗白诈骗资金的关键一环。
警惕!当前,刷单诈骗已成“诈骗犯罪之王”,发案量与损失金额长期高居各类电诈之首,且一直在“进化式”升级,从早期虚假购物刷单,演变为“约炮+刷单”“中奖+刷单”等复合型骗局,甚至自制诈骗APP操控资金池。而支付结算、引流推广等技术支撑团伙,使诈骗效率大幅提升。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牢记以下防线,避免成为下一猎物:任何脱离正规平台支付的“返利”都是诈骗的信号!任何要求“先垫资再收益”的操作都是血本无归的陷阱!
警方正告:以下三类人立刻收手!
误入歧途的“兼职者”
宣称“提供收款码,日赚千元”“代收转账,佣金丰厚”等话术,实为诱骗你成为诈骗帮凶。法律认定,即使未直接实施诈骗,只要明知他人从事犯罪仍提供支付帮助,即构成共犯。
贪图暴利的“技术支撑者”
为诈骗团伙开发涉诈APP、搭建支付通道、提供虚拟币洗钱服务,均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明令禁止的“非法提供犯罪工具”行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非法所得全部追缴,还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终身限制开卡、开户、入网。
心存侥幸的“卡农”“币商”
出租出售银行卡、收款码:诈骗资金一旦流经你的账户,即便辩称“不知情”,司法机关将根据资金流水频次、获利金额推定主观故意;
用虚拟币为诈骗团伙洗钱:虚拟币非“法外之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已将“帮助虚拟币洗钱”列为重点打击行为,交易可溯源,一链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