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平安顺庆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南充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南府发〔2021〕7号)相关规定,经西山街道办事处和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新建派出所联合调查,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核实并报区委政法委研究同意,拟确认邹洋奋力救助落水群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可实名来访、来电、来函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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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洋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
邹洋,男,48岁,南充市西充人,南充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科长。
2025年7月12日下午7点钟左右,正在顺庆区桂花路三段西河河堤边跑步健身的邹洋,看见河堤石栏上有一群人在围观,他跑近一看,只见一位年约六七十岁老人赤裸着上身,手拿鱼竿在河里挣扎,情况万分紧急。出于本能反应,他没有丝毫迟疑,拔腿就向事发地点冲去,一面大声呼喊,一面从河堤健身道跑向马道入口并折返到老人落水点,邹洋边跑边脱掉上衣,纵身一跳奋力游向老人,抓住老人后,邹洋明显体力不支,但他咬紧牙关,凭借着坚定的意志和出色的水性,一边紧拽老人,一边向岸边游,经过一番艰难的拖拽,终于将老人拖到岸边,在两名热心群众的帮助下,三人齐心协力将这位老人抬上了岸。此时的老人还有微弱的呼吸,邹洋争分夺秒,赶紧运用所学急救知识对老人进行心肺复苏,十多分钟后,当120急救人员和警察到场时,邹洋已经累得几乎虚脱。在家属们来到现场之后,邹洋跟随110警官到新建街道派出所做了笔录后便悄然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