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是免刑,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近日,四川省南充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南充市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中的“宽松软”等问题加强监督,在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今年1月,南充市检察院组织辖区基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交叉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调取高坪区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处罚记录、行程轨迹等数据,发现杨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被行政拘留的违法线索,立即移送高坪区检察院办理。
高坪区检察院查明,2021年,当时未满18周岁的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决适用缓刑。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杨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社区矫正机构对其予以警告并调整监管级别为严管。2023年,杨某再次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决适用缓刑,后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社区矫正机构仅扣除其当月考核分,未依法向法院提请对其撤销缓刑。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杨某的邻居及亲属,发现杨某两次实施故意伤害犯罪均与吸毒有关,其一再吸毒,再次犯罪风险很大。
“该案出现争议,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法违规但已矫正期满的情形,是否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该如何界定。”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南充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讨,认为杨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存在刑法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情形,尽管该情形系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撤销缓刑,以维护法律权威、司法公正和社区矫正的严肃性。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白塔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2月25日,高坪区检察院联合高坪区法院、司法局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高校教授担任听证员。听证员认为,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违法情节较重的行为,杨某2023年实施犯罪和吸毒行为时已经成年,具备相应判断力,但其未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再次吸毒被行政拘留,应依法撤销第二次缓刑,收监执行原判。
听证会结束当天,高坪区检察院向高坪区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法院开庭审理后,检察机关的意见被高坪区法院审委会采纳。4月10日,高坪区法院裁定撤销杨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